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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相解除员工.

广东 06-26 17:37  悬赏 0  发布者:叶碧红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在一所酒店 事业单位从事.工作一年半.无与领导发生口角.表现良好.不过无签合同.二个月的试期以过.但公司又要我重新做反试用期.请问我辞职可有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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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6 17:40
可以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3-06-26 17:45
没有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6-26 17:48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追问:

我以在劳动人力资源部交左劳动仲裁.以二个月了.但还没有答复我.我有公司的工资表.和社保单.我应怎样得到补偿.

回答:

交了材料可以委托律师跟进案情争取利益最大化!

回复时间: 2013-06-26 20:25
可以申请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来赔,最好委托律师跟进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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