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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皮“遗产”纠纷

河北-廊坊 06-26 19:56  悬赏 0  发布者:流水深深 给我留言  回答:(1)
1980年,我买了一块地皮(有地契),在上面建房居住至今,1996年,我父母老房拆迁后也在这块地上与我相邻建房居住,曾经口头约定,他们在世时房子由他们居住,他们百年后房子归我。1998年,我在办集体土地使用证时,为了不罚款(一家面积大了要罚款),同时办了两个证,一个是我自已名字,一个征得我父亲同意,借用他的名字,使用证是我办的,办证款是我交的(有票据)。现在,我父母都已去世,我兄弟要来分我父母建房所占的那部分地皮,说因为我父亲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请问,他有权分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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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6 20:00
无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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