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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08-10 21:01  悬赏 25  发布者:熊啊熊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2)
快3岁女孩,如果父母离异,抚养权应该归谁?虽然父母现在未离婚,可是也快3年没在一起住了。
孩子的姑姑也有抚养孩子的想法,孩子的父母均有能力抚养。
您看,在这种条件下,母亲能够争取到抚养权吗?
女孩一般在几岁前能够理所应当的具有抚养权?
谢谢,能否给我一个标准的答复。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
女孩一般在几岁前她的母亲能够理所应当的具有抚养权?
除父母以外的其他家族成员是否也具有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工作水平相当,收入也差不多,那么,抚养权能够偏向谁会多一些?
我主要是强调是女孩,母女连心,在法律上有什么倾向?
再次感谢。

孩子的姑姑因自己不能生育也有抚养这个孩子的想法,是否能成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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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294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8月10日 21时29分
1、关于随父随母生活参见谷友军律师的回答;
2、姑姑想抚养这个孩子只能通过收养,而收养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因此,姑姑以自己不能生育要抚养小孩的想法在离婚案中不能实现。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0 19:42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评论者:熊啊熊 给我留言
时间:2010-08-10 21:44
谢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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