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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分析

山西-运城 06-30 16:50  悬赏 25  发布者:人人和产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一家煤矿工作,担任总工,矿上定的,未宣布,实则一个通风科长,5月底的时候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最终两人死亡,至到一整个月在网上传开,才向上级汇报,
我 从事故发生,一直到网上报出以前,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发生了事故。现在事故调查组准备开展工作,发生事故期间,是放 假时间,人都不在,
我 想请问您,我会有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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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30 16:36
看你的岗位职责是什么?你存在过错吗?
追问:

按总工职责来说,是负责技术的,可我没有总工待遇,也没上级的宣布任命。我觉得会有问题的就是作业时的安全措施了
因为上面有我签字,发生事故前天,已安排全部休息了,只有排水和查瓦斯,临时安排的

回复时间: 2013-06-30 16:39
答: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追问:

按总工职责来说,是负责技术的,可我没有总工待遇,也没上级的宣布任命。我觉得会有问题的就是作业时的安全措施了
因为上面有我签字,发生事故前天,已安排全部休息了,只有排水和查瓦斯,临时安排的

回答:

答:参考洪洞爆炸案,你不免责。

追问:

我这是一般事故,那是特大事故,性质不一样吧
另外,总工主管通风方面,而这是冒顶事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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