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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

陕西-榆林 06-30 16:42  悬赏 0  发布者:duke75 给我留言  回答:(4)
婚前由男方父母一次性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办理的房产证,房产证只写丈夫一人名字。婚后育有一女,后丈夫因意外去世,丈夫父亲、母亲、女儿、配偶是否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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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30 17:17
丈夫父母、女儿、配偶作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6-30 16:51
丈夫父亲、母亲、女儿、配偶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平均分割。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6-30 19:15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在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7-01 11:41
房子属于男方的遗产,由男方父母、配偶、子女均分。
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或者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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