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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2001年改制时不开职代会、查处侵占我的安置福利费

四川-成都 06-30 19:16  悬赏 0  发布者:张智洁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原成都市青羊区物资局(总公司)职工(现改制为成都卓尔实业有限公司),1983年参加工作,1987年发现患有癫痫病。1997年动员我在家待岗,并签了3年待岗合同,2000年合同满后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我回单位,直到2001年10月才通知我会单位开安置会,并下令两天必须办买断工龄手续,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青羊区物资局在2001年10月改制时未开职代会,暗箱操作,我在不透明的情况下被迫买断了工龄。在2008年经过艰难取证,查出成都市青羊区物资局局长张荣生在审计时隐瞒国有资产、才看到改制文件、才得知成都市青羊区物资局在改制时程序是非法的(从未开职代会)、并侵占我的安置福利费,从此开始上访。
  2011年成都卓尔实业有限公司终于承认在2001年改制时每个职工应付而未付的福利费是2万元,并量化为他们个人出资的股本进入公司(卓尔公司在2002年注册资金是418万,现在是2个亿),经过这几年艰难上访,至今成都卓尔实业有限公司连本带利只赔付我7.5万元,仍然不要我会单位上班,请问我这种特殊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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