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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故解雇员工的问题

广东 07-01 17:45  悬赏 0  发布者:SZ再回首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是在一个商场专柜上班,公司招聘里说三个月后买社保,我在那里工作了6个月都没有买,前两天业务发个消息来说,因为专柜月月亏损,现只留一个员工,叫我做到月底就不做了。我想知道公司没有买社保,而且上班的六个月中也没有休息,节假日也没有补偿。刚打了个电话给业务把我的工资结了,但是没有相应的补偿,像这种情况公司可以补偿我吗?因为公司亏损解雇,我能得到补偿吗?还就就是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但是有签派商场的促销代表,因公司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签,所以没有在商场办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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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1 20:04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注意一点,收集什么证据、如何收集证据是极其关键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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