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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说法与合同不一致

陕西-西安 07-02 12:50  悬赏 25  发布者:12岁的小弟……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2年与西安市峰光无限装修公司 预订装修合同当事说包干价40000元 预付款12600 开工在缴纳12600 (等于总款项60%)现在房子只吧所有房间的瓷砖铺设完毕(水电我自己做的) 就又要缴纳30% 预付款 (合同上有)请问合理吗?  还有所有物料例如橱柜单价1200一米 装修公司包4米橱柜  现在我要退一共只能退2800元  ,定价超过市场价300%  屋内卧室门 单价1800  要是退只能退700元  单价也超过市场价格的200% 请问这个合理吗?
问题补充:
因为不懂装修还有合同法 再加公司业务人员催促没有自己看装修合同  当时业务员说的很多装修项目 现在都没有需要另外付款  在缴纳第一笔预付款30%第二笔预付款30% 才开工 地砖铺设完毕 就需要在缴纳30%预付款 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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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2 13:45
你好,不合理,你可拒绝缴纳,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建议协商处理。

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7-02 14:10
需要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来确定,不能以一概而论。据你所说的情况,确实不合理,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装修合同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7-03 12:47
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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