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保险理赔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晓航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朱学田  王高强  
已解决问题

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医药费么

 07-03 02:16  悬赏 0  发布者:黄凯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湖南 回答:(1)
我是小车驾驶人、车主不是我、对方是机动摩托车、双方碰撞、导致对方受伤入院、交警划分我为全责、而小车只买了强制险和最高三十万赔付的三者险、目前我已为伤者花费了十一万的治疗费、今天又打电话在催、我实在承担不起了、请问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么、如果可以、可以垫付多少、结案之后、保险公司可以赔付百分之多少?急急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03日 07时50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河南周口
广西贵港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8965
广东 广州
人气:3983992
河南 周口
人气:23782
安徽 合肥
人气:291717
湖北 襄阳
人气:449945
河北 保定
人气:1637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