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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当地政府部门无偿占有

山东-济宁 07-05 15:43  悬赏 0  发布者:逯玉平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家的宅基地被当地政府部门无偿占有,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6 07:53
你好,要有征收补偿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05 16:10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05 16:12
可以与政府协商,如果还有其他拆迁户,可以联合起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05 16:29
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若政府部门要占用宅基地,必须先通过土地征收程序将土地收归国有,然后政府才能占用你的土地。
    国家征收土地应当先向被征收的人发出公告,对土地进行测量,然后与土地相关权利签订补偿协议,最后政府部门凭以上手续,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以获得批准。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政府占用你的宅基地才是合法的,否则就是非法占地。
    根据我们以往的办案经验,你可以通过向省国土资源厅举报,或者对当地的政府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最终来解决你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7-05 16:58
你可以与占有单位再协调一下啊,让他们给你出个书面的决定,你再针对这个决定进行维权,比如复议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7-05 16:58
可以与政府协商,如果还有其他拆迁户,可以联合起来要求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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