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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湖南-岳阳 07-05 19:57  悬赏 0  发布者:贝贝 给我留言  回答:(2)
杨律师您好,前几天我和朋友一起在看店,然后其中一个朋友的手机后盖不小心碰到水了,另一个朋友就说拿去门口有太阳的地方晒一下,后来在门口晒的时候,因为店里来生意就疏忽了,然后有两个小孩拿着手机当沙包丢,在地上摔,整个手机屏幕都碎了,发现的时候已经过了20分钟,然后现在对方不肯赔偿,他们说手机放置的位置属于公共场合,还说责任都在放手机的人身上,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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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6 19:44
放手机在地在公共场所晾晒,并且没有尽到照管义务,放手机人存在重大过失,应该对手机的损毁承担主要责任。小孩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应该承担次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08 10:23
双方均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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