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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一群人杀死一个人,为什么刑事责任人只有一个?

 07-07 09:54  悬赏 0  发布者:qd618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南汇区 回答:(6)
案件开始是三个人向甲逼讨高利贷,随后四人争吵一分钟左右,另外驶来一辆车,冲出三个人一起围逼甲,不一会,甲跑出那群人讨债人的包围圈,手里拿着菜刀发出警告,不要再靠近,否则就会看人,那群人依然冲上去,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把甲捅死,甲的左颈动脉,两侧腹股沟,手的静脉处有多处刺伤,结果公安立案之确定了一个行为责任人,而且罪名是故意伤害致死,带头讨高利贷的主谋却没有刑拘,案发十二小时之后就被放出来了,其他的同伙下落不明,为什么主谋和其他同伙没有刑事责任呢?从甲的伤口看都是致命伤,为什么罪名不是故意杀人?而且是发前那群人多次对甲进行威胁恐吓,说要杀死甲和其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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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07日 12时45分
1、如果定性是故意伤害案件,则大多数情况下,追究死亡后果的一个或数个直接致害人的故意伤害罪刑责。
2、如果是寻衅滋事案件,则纠集者要对全案后果负责。
3、究竟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要了解全案细节,才可做具体分析。如上所述,故意杀人是有可能成立的。
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追问:

谢谢您!现在,检查院已经批捕了自首的一个刑事责任人, 然后案件公安还在侦查,请问目前这个阶段被害人家属没有权利看尸检报告等相关材料,如果被害方请律师的话,能看吗?还有什么办法能把“故意伤害致死”改为“故意杀人”?

回答:

到底是哪一个罪名,最终还是要看事实和证据的。可委托律师介入,与司法机关沟通相关事宜。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比较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7 10:19
详细情况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阅卷后才能知晓。
回复时间: 2013-07-07 11:05
你可以去申诉,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3-07-07 11:50
详细情况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阅卷后才能知晓。
回复时间: 2013-07-07 13:04
根据你大描述,高利贷头子的犯罪嫌疑也是很大的,建议向上一级部门申诉或上访解决。
追问:

谢谢,现在检查院已经批捕一个自首的刑事责任人,然后案件还在侦查,上一级部门是什么部门,上访哪里最有效?

回复时间: 2013-07-07 16:57
详细情况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阅卷后才能知晓。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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