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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分

四川-成都 07-08 14:33  悬赏 0  发布者:135688…… 给我留言  回答:(7)
2011年在三医院安装心脏起博器。2012年4月因感觉不适住进三医院心内科。经症断为房却~房颤。医生建义做心脏修复术。并保证有百分之98.几的成功侓。经检查,各项指标符合做手术。术中,医生告知左肺血管长在右肺上,需纠正。家属同意。手术11个小时。12天后死亡。院方解释为肺部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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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8 16:21
首先,保存好病历文书。其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侵权责任法》,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08 15:12
你好,复印病历,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看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如果院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08 15:34
你好!带上相关病历材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采取下一步的措施!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3-07-08 16:28
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是本案关键。
回复时间: 2013-07-08 17:31
需要经尸检确定死亡原因,若确系肺部感染,则医方防控感染不到位,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协商索赔不成,可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08 19:23
患者死亡应为手术中处理左肺造成。

立即封存主观病历并复印客观病历!
重要提示: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
          不建议由医调委调解!
建议直接和医院协商赔偿或委托专业律师起诉。
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要帮助可联系。
注意诉讼时效是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7-09 13:57
医方应该无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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