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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法,如何保障权益?

福建-泉州 07-09 13:15  悬赏 20  发布者:122648……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于2001年向村委会购买一百八十平方宅基地,当时村委会以造福工程名义批地,由于当时经济困难,只建主屋约140平方,剩下的40平方米于2011年建造彩板砖木结构房,现在乡政府要征用本人全部房产,由于安置条件我不能接受,政府便下通知要强拆本人后建的四十平方彩板砖木结构,政府有否权利强拆?如何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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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9 15:45
您好!
强拆违法,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07-09 13:21
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7-09 13:25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7-09 13:30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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