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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过结婚仪式,但是还没有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是否要退还聘金

浙江 08-13 17:09  悬赏 0  发布者:candy.…… 给我留言  回答:(1)
林律师:

      你好!

我和我老公是在08年下半年的时候订婚的,在10年2月份办的结婚仪式,由于当初我的户口在外地,一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现在出现些问题(例如:婚后他没有给我一分钱,家庭矛盾等),订婚时有张订婚书(上面有注明彩礼多少)。我现在不想再跟他一起生活,想分手。但是订婚时有聘金和首饰,而我又怀孕了,请问聘金和首饰要怎么样才能不退还?我在网上找了资料,都是说要退还的,所以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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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4 08:58
应当退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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