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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是否过时效

江苏-镇江 07-10 13:43  悬赏 0  发布者:thq067……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1998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该单位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直到2012年6月单位通知签劳动合同,并在6月签定合同。同年11月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于12月出具解除劳动关系书(期间三保单位一直交至2012年底)。本人于2013年3月提请劳动仲裁,要求2011年8月到2012年7月计11月双倍工资被仲裁为过时效。请问是否过时效?另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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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0 13:57
只要是没有签合同就是可以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3-07-10 14:01
法院不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3-07-10 17:22
早已过时效了。关于双倍工资时效是有争议的,司法实践均认为是一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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