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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代理走向了更广阔、更可靠、更规范的新的发展历程。

北京 07-10 21:26  悬赏 25  发布者:guwenq…… 给我留言  回答:(6)
新的民诉法取缔了“其他公民”代理的概念,将其融入到前两项范畴之中。法无禁止即允许,因此,认为公民代理被禁止或限制,纯粹是瞎操心思,杞人忧天。相反,以工作关系限制社会上职业化的公民代理的发展,以引荐关系突出公民代理的信誉担保与组织监督,是新的民诉法修改的重要特色之一;公民代理走向了更广阔、更可靠、更规范的新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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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0 21:37
是的啊
回复时间: 2013-07-10 21:27
说的很好。
回复时间: 2013-07-11 00:18
非常好。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13
广告贴。
回复时间: 2013-07-11 11:08
嗯。是的,但是难了。
回复时间: 2013-07-11 13:42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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