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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最近由于7月1日国家上调了北京二手房网签成交均价,我可以解除合同并要回中介费吗?

北京 07-11 09:46  悬赏 25  发布者:cbcbcc…… 给我留言  回答:(12)
请问最近由于7月1日国家上调了北京二手房网签成交均价,我的首付款一下增加了10万元。由于资金短缺,我可以解除合同并要回中介费吗?谢谢您啦
问题补充:
合同上面并没有写关于政策调整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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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1 09:46
你好,协议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追问:

这种不算不可抗力吗?

回复时间: 2013-07-11 09:49
你好,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如果属于不可抗力,那么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属于可以接触的法定情行,那么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3-07-11 09:49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有合同的,但是那合同本身就是中介工司为了减少各种税费而做的假合同。与实际发生金额不符。

回复时间: 2013-07-11 09:52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11 09:57
有合同的根据合同约定处理,你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即可,成交均价的调整不影响你合同约定,如果要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且由于你方原因违约,中介费不能要求退还。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01
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回部分中介费;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案件,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04
你好,你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中介费看你们合同的约定。。。请采纳。。。。。
追问:

政府提高了均价导致我方不可预测的首付金额出现,这不算不可抗力吗?

回答:

你好,房价上涨不属于不可抗力,而政策出台原则上属于情势变更。若要单方主张解除合同,建议先行协商解决或者看合同是否存在相关约定。否则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请采纳。

追问:

那情势变更的话,我们应该作什么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减少我们的支出呢?谢谢您的回答!

回复时间: 2013-07-11 10:24
没有调解的,合同继续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7-11 11:35
你好,需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57
协议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11 17:01
国家上调了北京二手房网签成交均价属于“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
所以,对方是有权利要求增加首付款的,如果因此导致你无力承受的,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后能否收回中介费,以及违约责任的,要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7-11 18:36
您好,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7-11 23:35
具体要看双方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未做约定,你则应当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与对方协商,否则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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