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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离婚了,法院判我一半房,但宅基地登记在妻子名下,我是本村居民,妻子是本村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怎

陕西-西安 07-11 12:23  悬赏 15  发布者:曹小福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和妻子离婚了,法院判我一半房,但宅基地登记在妻子名下,我是本村居民,妻子是本村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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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1 13:09
房随地走,使用权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2:41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2:47
一人一半的
回复时间: 2013-07-11 12:48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3:13
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3:36
你好,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3:48
地随房走,但如果没有房了,你也就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了。因为你不是农村户口,没有权利拥有宅基地。
回复时间: 2013-07-11 14:33
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7:58
宅基地使用权分割在实践中是可行的。虽然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评估作价等,但是双方在离婚时可依意思自治选择划分各自使用面积、协商折价补偿等方式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7-12 12:06
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的,不影响你对该一半房屋的权利,当然如果该房产可以办理房产证或者遇到拆迁你可以要求将相应房产到你名下或者要求获得相应的拆迁利益。
回复时间: 2013-07-12 16:26
你享有一半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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