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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的交通事故

安徽-合肥 07-11 16:00  悬赏 25  发布者:kehai2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咨询一个电动车的交通事故
我老婆上次骑电动车上班的途中,摔倒了。跟在后面的一辆电动车由于速度过快,撞到我老婆的头部。这个责任是属于谁的责任多点。事故应该怎么判定。
导致头部一根血管破裂。
交警说那个人没有责任
让他给300元了事。
我们到医院检查都花了1-2千元。
主要现在我们不清楚这个到底事故是怎么认定的。
现在主要我老婆是自己摔倒的。但是她在起身的过程中。后面的电动车撞过来的。
现在还经常头晕,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到医院检查,又查不出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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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40
没有事不用支付过多的费用了
追问:

主要现在怕以后有后遗症啊?医生说脑部撞伤可能潜伏很多年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20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追问:

交警队说,对方是次要责任,自己是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37
你好,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追问:

交警说对方没有什么责任。

回答:

应出具事故认定书的,而不是口头说

追问:

认定书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只是说,对方没有什么责任。

回答:

要求交警出具认定书

追问:

刚刚问了,对方是次要责任,自己是主要责任。

回答:

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支付医疗费等费用。

追问:

可有用啊?对方会支付吗?现在对方跟交警说最多就给300元费用。电瓶车拖车费我都给了100多。

回答:

法律途径是这样子的。

追问:

向法院起诉要有用,我就去起诉啊。如果起诉不管用的话。就没有必要起诉了啊。所以在咨询你们的啊?

回答:

一般来说,起诉有用。

追问:

他现在交警队认定对方没有什么责任。我打这个官司能打赢吗?

回答:

现在只能判断希望比较大。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40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由交警队认定,且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追问:

认定书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只是说,对方没有什么责任。

回答:

要求交警队出具认定书

追问:


刚刚问了,对方是次要责任,自己是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43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追问:


交警队说,对方是次要责任,自己是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43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对方也的电动车啊。不然到好处理了。

回答:

交警必须出事故认定书,你老婆上班途中算工伤。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01
问承办人
追问:

什么意思?

回复时间: 2013-07-11 17:38
如对交管部门定责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7-11 18:32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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