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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

北京-大兴区 07-11 23:09  悬赏 0  发布者:machal…… 给我留言  回答:(11)
7.1日,大兴区,我姐姐被一辆外地私家车辆被撞身亡,司机为北京人,车辆并非肇事者本人的车。肇事者全责,我姐姐今年28岁,现有一女儿不足6岁,我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父母为精神病患者,姐夫是招女婿,我姐姐是农户,去年平均工资为3500,请问这种情况对方能赔付多少钱。
问题补充:
请问车主应该负什么责任,车主应赔偿多少钱,怎么样赔偿?肇事者与车主之间有怎样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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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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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1 23:10
您好!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人在60-74周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都不会太多。
  
回复时间: 2013-07-11 23:17
您好 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张赔偿 数额
回复时间: 2013-07-11 23:25
如果能够证明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赔偿数额大约80万
我的补充: 2013-07-11 23:25
建议电话咨询:13521749300
追问:

我姐姐就是北京人,但是是农户,如何才能证明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呢,户口本可以吗?

回答:

需根据工作性质、居住地等综合考虑。建议带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7-12 00:02
   您好:  
   需要计算,至少几十万。
   我成功代理过这样的案件,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7-12 07:32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能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07-12 07:46
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承担11万元的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由车主和肇事司机承担,具体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7-12 07:49
如按城镇标准应该八十万以上,如按农村标准四十万以上。
我的补充: 2013-07-12 07:50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7-12 11:41
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优先支付,剩余部门由肇事者支付。建议来电或者带着资料来面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计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13-07-12 12:56
你好,具体的赔偿请求应当有证据支持。本律师可以为你们提供法律帮助,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12 13:48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当以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如果交管部门认定对方全责,你们可以主张对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车主就其存在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过错无责任。
由实际车辆使用人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7-13 13:03
这种情况下一般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要是车主对对肇事者的选任承担过错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你们协商不了赔偿数额提起诉讼的话,可以将车主也作为被告一并起诉。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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