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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有责任吗?

广西-河池 08-14 14:09  悬赏 20  发布者:490370……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是这样的,夫妻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土地权,但是名字只写甲方,甲方背着乙方去到国土部门办理了土地变更手续,请问在变更的过程中国土部门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吗,变更需要公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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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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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8-15 18:50
如果上面没有乙方的名字,没有义务。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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