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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及重新分割财产

四川 08-14 14:57  悬赏 25  发布者:xhyxhy……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女方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协议孩子由我抚养,女方应得的50%作为孩子的扶养费、教育费、生活费。离婚后一个月女方起诉要求变更扶养权,重新分割财产。女方现出示了做了节育手术的医学证明,法院也表示会变更抚养权。我现在该怎么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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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4 16:16
女方做节育手术只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果你们的离婚协议签订后,在民政局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拿了离婚证,协议就生效了。法院不应必然把抚养权变更给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应当予以支持: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与子女生活的父母一方因犯罪被监禁或者劳动改造无力抚养子女的,与子女生活的父母一方因失业、破产等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
你没有以上原因,就不应变更,否则协议还有什么作用,诚信何在呢?只要你签订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等,就不应再重新分割了。
回复时间: 2010-08-14 20:55
建议你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0-08-15 07:41
应当委托律师应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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