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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内蒙古-通辽 07-13 20:56  悬赏 0  发布者:awp523…… 给我留言  回答:(3)
婚前夫妻男方银行按揭购置的住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款,但是男方没给月从2400元的工资中提取1800元还款(剩600元不够男方的生活费,要女方提供其他的各项消费),从不准女方出钱还款。如果夫妻离婚,女方能否分到房产。如何分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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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4 09:54
能分到,因婚后夫或妻一方还贷为夫妻共同还贷
回复时间: 2013-07-14 07:17
共同生活期间偿还的贷款及增值部分可以分割。详询来电。
回复时间: 2013-07-15 14:49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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