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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7天左右发货,如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以货款30%作为赔偿,现一方毁约以“7天左右”不算约定时间为

浙江-杭州 07-17 16:29  悬赏 0  发布者:爱你添添 给我留言  回答:(4)
双方约定7天左右发货,如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以货款30%作为赔偿,现一方毁约以“7天左右”不算约定时间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请问“7天左右”算有效约定时间吗?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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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7 17:00
延迟了几天了
回复时间: 2013-07-17 16:41
有效的,但有分歧,左右是多少很难鉴定,打个比方,8.9天不付款要求违约责任,那算作7天左右的,不会支持,但如果一个月两个月还不付款的话,就可以算作违约了。
回复时间: 2013-07-17 21:02
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是否违约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01
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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