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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二人一个院子,其中一人批了另一处宅基地,但没有盖出去却还在一个院子里住着,所批宅基地也卖给了别人

山西-太原 07-18 08:09  悬赏 10  发布者:gengti…… 给我留言  回答:(3)
兄弟二人在一个院子住着,老四于九几年在村里又批了一处宅基地,这样的话他盖出去,由老三买下其房产顺理成章,但是老四不仅没有在新的宅基地盖房子,反而多年以后在一起居住的院内盖起了西房,还将九几年新批的宅基地卖给了别人,于是老三向村委会申请自己批一处宅基地,可是村委会工作人员称兄弟二人只有一人能批地方,如今已有一人批过,故不予批准,兄弟二人就这样一个院子生活了数年,现在拆迁补偿,按宅基地大小给予补偿,宅基地户主姓名是老三的名字,可是老四也要分一半土地,请问合法吗?老三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将本处宅基地所有补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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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8 08:38
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已登记为要件,老三可以主张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18 09:17
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争取自己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7-18 10:22
老四不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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