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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疑问

上海-南汇区 07-18 14:13  悬赏 0  发布者:ambers……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戴老太有一处房产,产证上有戴本人的名字。戴老太有一养女,养女也有一处房产,产证是养女的名字,戴老太户口在养女的房子里。养女去世两年后,戴老太也去世了。现戴老太的兄妹突然提出要继承戴老太的房产以及养女的房产(因戴老太户口在养女处),戴老太的养女婿及外孙不同意,请问其兄妹的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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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18 14:33
养女先去世,老太有权继承养女的遗产。
老太去世后,老太的遗产由老太的子女及养女的子女继承。
老太无遗嘱的,其兄弟要求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7-18 15:33
构成赡养关系即可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7-18 14:16
如果戴老太和其养女之间构成赡养关系即可继承
追问:

请问,您说的继承是指她的兄妹吗?

回复时间: 2013-07-18 14:19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7-18 14:21
1、养女去世在先,戴老太有权继承养女的财产;
2、戴老太去世后,看戴老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在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世了,那么兄妹做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的。
但戴老太还有外孙在,可能存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上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18 14:24
你好:他们无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7-18 14:28
如按照法定继承而言,戴老太本人房产应析产,但是其养女的房产属于其洋女婿及外孙,与其兄妹无涉。
回复时间: 2013-07-18 14:29
如果戴老太没有父母子女间在了,那么戴老太的个人财产其兄妹有继承权。但是养女的财产他们无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7-18 14:30
其养女婿和外孙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7-18 14:41
你好!如果戴老太与养女构成抚养关系,那么养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戴老太的兄妹无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7-18 15:18
1、养女去世在先,戴老太有权继承养女的财产;
2、戴老太去世后,看戴老太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否在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世了,那么兄妹做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的。
但戴老太还有外孙在,可能存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上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18 15:24
养女先去世,老太有权继承养女的遗产;老太去世后,老太的遗产由老太的子女及养女的子女继承;老太无遗嘱的,其兄弟要求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7-18 15:40
不合法,各自继承自己的,兄妹无权继承养女的
回复时间: 2013-07-18 15:40
戴老太兄弟姐妹要求不合法,戴老太遗产应当由外孙代位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7-18 16:21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11:54
如果戴老太与养女之间构成合法的收养关系的,那么养女的房产遗产范围内戴老太生前有权利继承,戴老太去世后其子女有权利继承戴老太可继承的财产份额;同样,戴老太本人名下的房产遗产范围中,养女的子女(即外孙)有权代其妈妈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08
1、老太养女去世后,养女的房子成为遗产,由养女婿,外孙及老太继承;
2、老太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太的房子和老太从其养女出继承的房产份额均为遗产,由老太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3、老太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养女先老太去世,则其养女的儿子(也即外孙)可以代为继承;
4、因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存在代为继承,因此老太兄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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