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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旅游局令延安市54家旅行社联合收客成立旅游联盟小组,每家旅行社交质量保证金5000元

陕西-延安 07-19 14:34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8)
陕西延安旅游局令延安市54家旅行社联合收客成立旅游联盟小组,每家旅行社交质量保证金5000元,外地在延安设立的办事处交20000元办公费和50000元诚心金,请问律师这合法吗
问题补充:

旅游质监所的人穿着便衣到家里来,抱走了电脑,打印机。回到单位查看电脑信息,这些在他们的工作范围之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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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9 14:42
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7-19 14:37
不合法的,不可以无故收取金钱
回复时间: 2013-07-19 14:38
你好,看看合同中关于质量标准的约定是怎么样的,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28
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35
不合法,可向上级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7-19 16:18
违反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7-19 18:08
你好,不合法。可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7-19 20:30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权。当然也可以向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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