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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继承
07-19 15:10 悬赏 0 发布者:yanbh8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9)
我想收购一有公司,可他目前的法人去世(法人妻子、父亲、两个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如果我收购这样的公司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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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杨振中律师
- 电话:15110172119
- 14792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9日 15时21分
法人代表的妻子、父亲、两个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继承手续办理完,您的收购风险与之前存在的风险无异。
追问:
您好,那也就是说等他们办理完法人变更之后,我才能收是吗?还是我直接跟法人妻子签协议,直接变更成我的名字?多谢杨律师上次的解答。
回答:
如果法人妻子能够取得其他继承人的授权的话,经协议直接变更成您的名字是可以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律师讲的非常明白,多谢
其它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15
儿子、妻子和父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北京-朝阳区]
- 李建成律师
- 9667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28
你好!儿子、妻子和父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江苏-常州]
- 张 静律师
- 3828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28
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最好和他们一起谈判
追问:
那我该跟谁签收购协议,才能把法人变成我呀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28
妻子,父亲,儿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31
法人在公司中的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一半属于其妻子,另一半由妻子,父亲,两个儿子均等继承.他们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他们之间协商一致由其妻子继承股份的情况下,你的风险就降到了最低
追问:
那我是不是跟他妻子一人签协议就可以直接把法人变更成我吗?我跟他们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38
上述人员均有继承权,需要完成遗产分割手续后再办理收购公司的手续。可致电咨询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39
儿子、妻子和父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北京-海淀区]
- 吴丁亚律师 VIP
- 电话:13552751245
- 24988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19 15:42
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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