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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门面房拆迁赔偿问题

陕西-西安 07-19 15:58  悬赏 0  发布者:wjch 给我留言  回答:(6)
门面房属于政府的,但该门面房没有产权,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签,已经连续租了二十多年了,201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房主不再续签合同,到了2012年5月下旬告诉我说要拆迁要我们搬走。我营业执照还没到期,还有我们开店的装修费和设备如何索要赔偿。还能要到其它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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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9 16:23
您好!
可以要求营业损失、搬迁补助、员工安置、过度安置等。
回复时间: 2013-07-19 16:00
不主张其他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19 16:17
以合同期限为依据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19 16:18
你好,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你可得到补偿,应当由房主支付,包括装修费、设备,还应当包括经营到期前的经营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7-19 18:00
政府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很难要求房东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19 20:08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间题的意见 (试行)(下称《意见》)第86条的规定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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