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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

 07-20 11:19  悬赏 0  发布者:丹娃子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南汇区 回答:(2)
律师,您好!我妈妈是今年五月份的车祸,右肋骨骨折五根,其中三根手术钢板固定,钢板一年以后取出,右脚踝骨折,右小腿血肿,头皮血肿,入院十五天后出院。请问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比较好,做伤残鉴定时需要什么材料,大概在几级伤残?
问题补充:
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但当时警察没有给我事故认定书,只是签字确认对方全责,并给了我验伤通知单,不知道这会不会对以后的理赔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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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0日 11时30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0 11:25
你好,在医生告知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做伤残鉴定,做伤残鉴定需要交警部门的委托书,医院的病历、片子等材料。至于鉴定的级别,以鉴定结论为准,现在无法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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