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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通事故司机死亡他的亲属受伤怎么办

北京 07-21 06:12  悬赏 0  发布者:福山雅治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我弟弟驾驶自家车在河北省河间市沧保高速发生事故,我弟事故中死亡,他的妻子和岳父受伤,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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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1 06:16
是否有保险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1 07:05
与保险公司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7-21 07:45
收集证据,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处理赔偿问题。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1 22:47
您好!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人在60-74周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都不会太多。
  
回复时间: 2013-07-22 16:07
看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区分责任大小和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7-21 06:34
要求保险公司在最高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7-21 06:34
你好,先报警----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协商赔偿-----无法协商一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7-21 06:43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相关人员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7-21 07:11
帮助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回复时间: 2013-07-21 07:38
你好,如果是单方事故的话尽快联系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3-07-21 08:37
及时报警,根据缴纳的保险种类确定是否赔付
回复时间: 2013-07-21 09:06
报警及时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回复时间: 2013-07-21 09:48
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回复时间: 2013-07-21 14:27
尽快联系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3-07-21 15:17
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回复时间: 2013-07-21 21:36
首先,应当由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主体。
其次,根据你弟弟在事故中的责任,协商赔偿事宜。
回复时间: 2013-07-21 21:47
报警,与保险公司联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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