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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江苏-南京 07-23 10:24  悬赏 0  发布者:njinxi……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1.我是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镇沧波门附近的农民,2010年11月拆迁办开始跟我们家谈拆迁事宜,我们家三个户(我爸妈一个户按220平方计算,我奶奶85岁按90平方计算,我独生子女且已婚但是老公户口没有迁到我家所以拆迁办说只能按150平方计算),问题就在给我150平方计算这件事上我们觉得拆迁办做得不公正,同一时期拆迁的独生子女且末婚拆迁办都可以按220平方计算,所以我们想通过法律途经追回剩下的70平方(拆合人民币24万多元),可不可以。
2.我们家还有一处门面房,但是门面房的性质是:集体,用途:营业,这是我们家1993年从大队手里买的,有门面房的土地使用证,收据,协议,现在拆迁办说这是集体土地(集体的土地不可以变更成个人的),按工期程序走(每平方一千多计算),但是附近门面房(都是违建都能按五千多平方计算),后来我们跟他们经过几次沟通后说可以按五千二每平方计算,但是我们家仍然很不满意,别人违建的都可以按这个计算,我们家是通过正当的途经,而且还有土也证,只不过是集体的也就按五千二计算,所以我们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通过法律途经可否维护我们的权益。
问题补充:
我们家那一处门面房政府可否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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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3 11:12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23 11:12
您好!
强拆是违法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07-23 11:49
强拆违法,补偿不合理,可以聘请律师诉讼解决。欢迎来电
回复时间: 2013-07-23 12:39
你好,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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