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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交通事故却引发不少争议,到底该告谁?

 07-23 13:45  悬赏 30  发布者:marych……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8)
您好,我是坐在公交车上的乘客,公交车与卡车相撞,致使我十级伤残.交警责任认定为我无责,公交车主要责任70%,卡车次要责任30%.请问我以侵权起诉可否只起诉公交车?公交车与卡车之间是否存在连带责任?公交车可否先全额赔偿,他与卡车之前的份额由公交车自己追索?因为卡车在外地赔偿没保障.我如也起诉卡车及其保险公司作为被告2和3,如无法执行或执行得慢,法院也需要走很多程序,会耽误我许多时间. 
   目前,我咨询过交警,多个法院的咨询法官,都说侵权之诉只要告公交车,我与卡车无关.我已开过庭,当时只起诉公交车,公交车强烈要求再加卡车及保险公司为被告,法官当庭反驳被告,说没必要耽误原告的时间,公交车可等判下来再自己告卡车,当时正常开庭.但1个月后法官又让我加卡车及其保险公司.事情很奇怪,所以请专家出出主意,我实在不想告卡车,又要重新提供资料,还要重新开庭,可能还要再花1年左右时间,但又不想得罪法官,有什么理由可不告卡车吗?请对回答的问题提供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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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3日 13时49分
你如果是交通运输合同为案由那么可以只起诉公交公司,如果是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起诉那么需要起诉公交车和卡车及相应的保险公司。
追问:

您好,开庭那天的起诉书我都写得很清楚,一开始我与法官确认要以侵权告公交公司并且不想追加被告,法官还是正常开庭.开庭那天公交车由于忘了时间,提醒后赶来并提出要追加被告,法官自己大声反驳被告表示没必要.1个月后又让我加被告.那么简单的案子,一会按我的诉求,一会又不按我的诉求.是不是法官可以同意追加被告,也可以不同意?完全按法官的意愿吗?没有标准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3 13:53
你与公交车之间存在的是违约关系。
要是走侵权关系,就是三个都要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23 14:38
1、你好,公交车与卡车对你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在超出两份交强险的情况下对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双方之间按照过错承担分担。因此你可以不用担心执行困难的问题。
2、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多位被告,原告可以选择只起诉其中的部分被告,但是前提是未起诉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无法向起诉的被告主张,在这种诉讼方案下你获得的赔偿金额会减少。
3、针对你提出的只告公交车,然后让公交车另行卡车追索赔偿的诉讼方案是不可行的,因为这样做会损害卡车一方的答辩权利,而且你在案件中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因而本案是必要共同诉讼,法院在查明交通事故还有另一责任方后,应当追加卡车为本案共同被告。
追问:

您的回答很详细,请问如果我追加了卡车,由于卡车在外地,向他拿钱有一定的风险.由于公交车与卡车对我承担连带责任,我可否在起诉书上只要求公交车先赔全额,这个诉求法官会判吗?

回答:

公交车和卡车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两者的责任是连带的、同等的,任何一方在法律上都没有优先赔付的责任;二是在案件判决生效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赔偿权利人具有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赔偿金额的权利,赔偿权利人享有索赔的选择权,而一方在支付全部赔偿金额后可另行向另一方追偿。
综上,你可以待判决后经执行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在诉讼中主张一方先赔全额缺乏法律依据,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7-23 14:39
选择案由是你的权利,你应该坚持诉请,法官也没办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7-23 15:24
侵权之诉的话,应该起诉公交车和卡车及其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3-07-23 16:48
你好!由于公交车和开车都承担责任,保险公司肯定是被告。如果法院要你追加被告,你应当追加,如果你坚持,法院当然可以继续审理,但是由于公交车只承担70%的责任,法院可以只判70%的赔偿。建议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由律师调取相关资料,并代理出庭。律师费由被告支付。
回复时间: 2013-07-23 21:40
侵权诉讼需要起诉公交公司和卡车车主及双方保险公司。
回复时间: 2013-07-24 11:08
可以以公交公司、保险公司为被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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