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签了买卖合同的房子能否要回,房子目前未过户,
甘肃-酒泉 07-24 23:35 悬赏 0 发布者:张嘉轩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子是爸爸买给弟弟住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弟弟的名字,但是证一直放在姐姐这里。前一阵,弟弟未经家人允许,和别人签了一个买卖合同。把房子低价卖了。而骗我们说是租给人家的。当初买房人和弟弟的二姐吃饭时,弟弟的二姐说过这个房子是不让卖而且也不能卖。后来买房人问过弟弟卖这个房子用不用和家人商量。弟弟说这房子是他自己的不用。之后因为房产证在姐姐这里。所以房子一直没有过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把房子要回来么?弟弟因为有诸多恶习。爸爸当初就是怕他私自卖房所以房产证一直放在姐姐这里。并且当初有口头协议说不允许弟弟私自卖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甘肃-兰州]
- 高付华律师
- 5629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5 08:25
你好,你弟弟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很难撤销协议要回房子
追问:
你好,怎么样才能要回房子。需要些什么资料什么证明。
回答:
很难要回房子
- [湖北-武汉]
- 林姜律师
- 102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5 11:08
买房人是善意的,协议有效
追问:
您好,为什么说买房人是善意的。可他明明知道房子不能买。他还买,而且其他方面还一直放纵弟弟的恶习。因为弟弟不在身边。好多事情都瞒着我们。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回答:
买房人并不知道具体情况,你弟弟是产权人,他有权处分房屋,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追问:
您好。虽然房产证上是弟弟的名字但是房子是爸爸买的。爸爸和弟弟有过口头协议说不让弟弟私自卖房。买房人买房之前和弟弟的二姐吃过饭,二姐说了弟弟的房子给能卖。买房人是知道弟弟的房子家人不让卖。之后依旧买了弟弟的房子。因为弟弟的女儿以后要来这边上学时要住。
回答:
产权证上是弟弟的名字,他的转让是合法的,你们的口头协议不能阻止他的买卖行为,除非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弟弟,另外,你们也没有证据证明现在的买家知道你们所谓的口头协议
- [甘肃-兰州]
- 钟晶律师
- 46410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5 11:53
你好,产权在你弟弟名下,你弟弟是可以进行处分的,所以要撤销这个合同恐怕是不好办理的,即便真的打官司胜算都不大的。至于你说的赔偿违约金,那也是要对方同意解除才可以的,不是你们单方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追问:
那弟弟这个处分?是什么处分。怎麽样的?
回答:
你好,因房子是你弟弟名下的,那么你弟弟可以处分,这个包括卖、租等所有涉及这个房子的权益
追问:
哦哦。谢谢。那他和爸爸的那个口头协议呢?不允许私自卖房的口头协议
回答:
你好,其一,口头的如何证明。其二,买方并不知道你们这个口头的。其三,最后在说一下你们这个房子除非跟对方协商好,看看对方能否同意返还房子,否则你们要回房子很难,如果不给对方到时候办理过户,对方还有可能会起诉你弟弟的。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5 15:33
你好,已签订买卖合同现在不好要了
- [甘肃-张掖]
- 杨培栋律师
- 19336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5 16:01
如果你弟弟年满18周岁,房子不能要回
- [甘肃-兰州]
- 杨琪律师
- 848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5 18:35
你好,要不回来。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赠与合同法院判决书判决房子归我后,没过户,我能否行使房子的权利, 2个回答0
- 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未过户)能否对抗第三方买卖合同(未过户) 3个回答0
- 房屋没过户但签了买卖合同,现在房子拆迁,置换后房屋产权问题 5个回答0
- 过户时上交的买卖合同买方的名字中介把打错了,产证上的名字是对的, 8个回答0
- 房产证还没有过户,但签了买卖合同,房子可以翻回来吗 5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