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王远洋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漳州,我想咨询一下,我的72岁奶奶,被一个45岁的男人故意伤害

福建-漳州 07-25 09:41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漳州,我想咨询一下,我的72岁奶奶,被一个45岁的男人故意伤害,用刀坎到了我奶奶的手掌,手掌缝了十针,医生说筋断了一根!!而我的叔叔40岁,为了保护我的奶奶,跟他争抢刀的时候,划伤了对方的脸部,大约七厘米,缝了一针!!然而录口供的时候,对方必然咬定我们故意伤害他!请问,在对方是轻伤害的情况下,我的叔叔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该负刑事责任?我们该怎么办?谢谢您!谢谢您!
问题补充:

已经报警了,我现在主要问题是我叔叔在对方属于轻伤害的情况下,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5 09:48
建议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7-25 09:47
你们可以报警,并对你奶奶伤情申请鉴定,你奶奶可能构成轻伤,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7-25 10:26
报警,也对你奶奶的伤情进行鉴定,有可能构成轻伤害。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此,下列三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是指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是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 5.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因此,你叔叔的行为要根据当时的场景具体判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江苏苏州
黑龙江黑河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564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845
湖南 长沙
人气:54688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2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626
陕西 西安
人气:5841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