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期货交易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毕丽荣  吴健弘  牟金海  
该问题已关闭

经济纠纷

北京-丰台区 07-26 00:54  悬赏 0  发布者:张耀121 给我留言  回答:(11)
你好,我是开物流公司的,和我们合作的一家物流公司欠了我们150多万,跑了,但是这家物流公司的一个法人已经被拘,我想起诉这家物流公司,请问胜诉的希望有多大,然后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6 09:39
欠款证据等材料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7-26 11:26
您好!
1 可以起诉到法院;
2 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3 可以收集合同、欠款凭证等;
4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26 05:19
需要等刑事案件完结。
回复时间: 2013-07-26 06:43
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可以胜诉。
回复时间: 2013-07-26 07:46
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我的补充: 2013-07-26 07:48
需要提供你们签订的合同,以及其他相应的票据,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
我的补充: 2013-07-26 07:48
对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实际损失。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管辖法院为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可以在被告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7-26 08:54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7-26 09:14
   您好:  
   要看具体欠款原因决定;
      及时起诉索要;
回复时间: 2013-07-26 09:44
你好,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回复时间: 2013-07-26 09:46
欠款的证据等材料
回复时间: 2013-07-26 14:18
这家物流的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是涉嫌什么罪名?你们与物流公司之间是民事的债务纠纷,你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对方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至于证据方面,需要提供你们之间的合同、欠款的凭证等。
回复时间: 2013-07-26 17:20
如果证据齐全胜诉可能性大,主要收集欠款的证据,包括欠款的原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43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0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88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