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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损害赔偿

 07-28 13:19  悬赏 5  发布者:tbb00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新乡 回答:(2)
2013年6月11号,我妻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两个孩子被一箱式货车迎面相撞,导致我妻子在县中医院住院治疗10天,我的儿子当天立即被转往市医院住院治疗至今(右小臂皮肤撕脱,一肌腱从根部断裂,暂时与其他肌腱接在一起)。前几天县交警队的认定书认定:我妻子虽违法载人,但肇事方一无照驾驶、二、所开货车连续几年没有年检,三、肇事逃逸,最终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我们的正常工作、生活已被打乱,为护理照顾孩子妻子已请假两个月,我也误工了不少日子,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与财力,肇事方只支付着医疗费,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应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向对方索赔?对方不支付我们可以按照这个向法院起诉他吧?有什么要注意的吗,望律师大人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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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南-郑州]
  • 张煜律师
  • 电话:13703737231
  • 12172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29日 08时40分
可以追加保险公司还有车主为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追问:

张律师您好:该车从08年10月保险及年检到期后,至今都没有缴纳过保险,也没进行过年检。车主也清楚自己摊上事了,一直为我们支付着医疗费,但是其他费用都是我们自费的,现在交警队认定他们负全责,我们能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向其索要合理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等费用吗?
另外孩子现在已不输液打针了,自然恢复期,只等皮肤长好再进行二次功能修复的手术,在不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况下想到家里恢复两周,这样做会不会届时索赔输理给对方?问题有些罗嗦,望律师大人仔细看完,并不吝赐教,谢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ok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8 14:03
可以追加保险公司还有车主为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追问:

郭律师您好:该车从08年10月保险及年检到期后,至今都没有缴纳过保险,也没进行过年检。车主也清楚自己摊上事了,一直为我们支付着医疗费,但是其他费用都是我们自费的,现在交警队认定他们负全责,我们能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向其索要合理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等费用吗?
另外孩子现在已不输液打针了,自然恢复期,只等皮肤长好再进行二次功能修复的手术,在不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况下想到家里恢复两周,这样做会不会届时索赔输理给对方?问题有些罗嗦,望律师大人仔细看完,并不吝赐教,谢谢。

回答:

只要在出院证明上开具证明,证明需要二次手术,就算办理出院手续,两周后回去在进行治疗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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