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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业主拖两年时间未来办理房屋尾款手续

湖北-鄂州 08-18 16:22  悬赏 20  发布者:1q2w3e……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房地产公司的,我这有位业主是2008年7月买的房子,交了首付后未来办理房屋尾款按揭手续。其电话通知,写信通知都无效。联系不上业主。现准备在报纸上登一栏公告。若仍无回应,准备自行处理该房屋。

请问要登几天报纸才能有资格处理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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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8 16:36
不可以这样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0-08-18 16:39
可以必须起诉解除合同后才能自行处理房产。咨询电话:15337119141。
回复时间: 2010-08-18 17:51
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8-18 21:23
第一,看合同是否解除合同的条款,如有,按照条款办
第二,采取诉讼途径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0-08-19 06:5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你公司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3 个月后,有权解除合同。你要求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至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解除的效力。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合同法第96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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