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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撞上机动车发生剐蹭如何定责

 07-31 14:05  悬赏 10  发布者:dang2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汉中 回答:(5)
各位好:
   麻烦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人在乡村有中心线的道路上骑摩托车正常靠右行驶,(无酒驾,无超速,但车没保险 )迎面来一16岁小孩骑一辆电动车后面载一小孩两人在车上嬉戏,致使电瓶车跨过中心线到迎面车道与摩托车发生剐蹭,撞到摩托车侧面保险杠,将摩托车撞倒路边水沟,致使我的家人轻微受伤。对方电瓶车摔倒,小孩也有受伤,现在对方要求我们予以赔偿对方,交警给出的结论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全责,对此我表不解,请问是否合法,如若这样非机动车就可以随意撞机动车而不负任何责任吗?
问题补充:
交警认定撞车现场是电瓶车冲过中心线到迎面车道最右侧发生碰撞。也就说认定是非机动车撞机动车,这个责任也是机动车全责吗?不过交警没明确谁的责任只是让协商!协商不行再走下一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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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31日 14时3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31 14:10
由交警认定过错
回复时间: 2013-07-31 14:17
由交警对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7-31 14:32
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3-07-31 15:23
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确定,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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