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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争执,对方先动手,我方防御时抓伤对方脸,我方无大碍。请问这会怎么判?

广东-广州 08-01 07:06  悬赏 0  发布者:edyedy 给我留言  回答:(6)
双方发生争执。对方两人先动手,企图打我朋友A。其他朋友一起上前阻止,抱住双方避免冲突。但朋友A气愤之下抓伤了对方其中一位的脸,抓到三处流血。朋友A的后颈被挠出几道伤痕。双方都只是皮外伤。

请问我的朋友A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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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1 07:07
要相互承担的
追问:

另外事情是发生在我家店门口,对我家店声誉造成很大损失,员工也受到了影响,我能适当要求赔偿吗?

回复时间: 2013-08-01 07:33
要相互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8-01 07:16
承担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
追问:

分别 大概是多少?

另外事情是发生在我家店门口,对我家店声誉造成很大损失,员工也受到了影响,我能适当要求赔偿吗?

回复时间: 2013-08-01 07:27
你好,可以治安拘留,并需要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追问:

另外事情是发生在我家店门口,对我家店声誉造成很大损失,员工也受到了影响,我能适当要求赔偿吗?

回复时间: 2013-08-01 09:35
你好,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追问:

另外事情是发生在我家店门口,对我家店声誉造成很大损失,员工也受到了影响,我能适当要求赔偿吗?

回答:

一般不能。

回复时间: 2013-08-01 10:48
公安调解,不成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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