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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黑龙江-鸡西 08-01 07:58  悬赏 15  发布者:133595…… 给我留言  回答:(6)
发生交通事故 我方车被扣 已有二十多天 另一方是酒后驾驶 无证 找各种理由不交车 当时事故责任不在我方 交警说让我们配合工作 我们也没想太多就把车开交警队了 以为查清楚了 就没事了 没想到另一方在出完现场后就把车 开走了 一直没露面 我现在就想怎么能尽快把我车弄出来 还有这种情况得正常交停车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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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1 07:59
要交的
回复时间: 2013-08-01 08:12
要交的 ..
回复时间: 2013-08-01 08:01
答:通过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后,可以离开。停车费不减免。
回复时间: 2013-08-01 08:06
需要交停车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3个工作日放车。
回复时间: 2013-08-01 08:07
你好,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天,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回复时间: 2013-08-01 09:24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因此,扣车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
2、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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