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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商场摔伤,商场已负责住院期间费用,是否还需赔偿?

河北-张家口 08-01 14:38  悬赏 0  发布者:张吴文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顾客在商场滑倒(地下有污渍),导致腿韧带断了,商场已承担住院期间医疗、护工、食饭费用,现顾客要求出院,要求商场赔偿误工费、精神费、营养费、后期护理费等数万元,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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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1 14:44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合理损失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3-08-01 15:01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8-03 00:52
以上这些费用可以要求,但只赔偿合理的数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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