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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借钱的跑了怎么办

 08-01 14:39  悬赏 0  发布者:王皓然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0)
去年年底借给别人2W块钱说是今年3月份还清 并写了借据。但一直没还 现在找不到人了  我有他的身份证  但他是新疆的 我去当地起诉有点不现实 请问怎么办? 知道他家地址 怎么能得到他家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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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1日 14时48分
你好,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我的补充: 2013-08-01 14:49
首先对于有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直接诉讼。如果不能证明的需要证据证明,例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对方有偿还能力的(实际执行保证)起诉前搜索对方财产、账户、对外投资,对恶意欠款人最好在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转移财产。其次,为时间上的问题,你可以先给对方发律师函(催款函),要求对方偿还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你认为没有必要,那么可以直接诉讼,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再低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债务人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延迟还款的话则以双倍的利息还款。在此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名下有存款、车辆、住房等都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加大执行力度。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我的补充: 2013-08-01 14:49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的补充: 2013-08-01 14:49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1 14:40
有地址也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8-01 14:45
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01 14:51
如果他在北京没有经常居住地址,那么只能去他老家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01 14:59
借款纠纷,可在你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8-01 15:00
没什么办法。。。。没有约定的话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8-01 15:08
有地址的话可以起诉的,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8-01 15:17
看看他在你的住所地有没有财产,有的话,就可以在你的住所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8-01 15:44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对方没有其他经常居住地的,只好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8-01 16:11
据你所说,建议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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