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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定责

 08-02 14:11  悬赏 0  发布者:hcdbdl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蓟州区 回答:(4)
我驾驶小卧车从北向南直行至一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与一从西向东的超速行驶的越野车相撞,我的车撞在它的前车门与前叶子板之间,请问怎样定责?(他的车速暂时无法确定,因为现场无视频记录和刹车痕迹,如何确定他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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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广州]
  • 梁森律师
  • 电话:15902077510
  • 32570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2日 14时14分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追问:

梁律师您好,谢谢您的解答,还想咨询一下您如果对交管部门的责任判定不认同,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取得对方超度的证据进行改判责任

回答:

对交管部门的责任判定不认同的可以申请复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2 14:15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
回复时间: 2013-08-02 14:24
报警,由交警做事故认定,确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2 14:28
由交警做事故认定
评论者:赵德柱律师
时间:2013-08-02 21:08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责、主责、同等、次责、无责,由处理事故的交警具体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确定你们双方所负的责任。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及时申请复核。发生事故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留存好证据。并及时报险,通知保险公司。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可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诉讼解决,那种方式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利益就选那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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