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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私人老板干活导致摔伤 没签合同能算公伤吗

上海 08-02 14:59  悬赏 0  发布者:458356……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给一私人老板干活导致摔伤 没签合同  先在世右手手腕打钢板左手是错位现在伸不直  现在看的医药费是3万5千块 请问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补充:
老板有一个公司注册 但是注册的是他老婆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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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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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02 15:28
没有注册登记的,不算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8-02 15:01
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8-02 15:01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回复时间: 2013-08-02 15:05
你好!如果私人老板没有成立公司,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你们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劳务雇佣关系。那么对于工作中受伤的赔偿,其比例根据你们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回复时间: 2013-08-02 15:09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且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回复时间: 2013-08-02 15:21
你好,属于工伤。建议及时申请认定工伤,并做劳动能力鉴定,结合工伤级别以及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2 15:30
首先得确认你们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因为这个对赔偿数额影响较大。
回复时间: 2013-08-02 16:05
可以以这个公司的名义,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做工伤认定和鉴定,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8-02 17:07
可以要求认定工伤的
回复时间: 2013-08-02 18:21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8-03 08:27
你们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劳务雇佣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上参合三期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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