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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咨询-------急

湖北-武汉 08-04 17:37  悬赏 0  发布者:201305……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我和丈夫因为双方性格不合原因,打算离婚,两人都同意。

我们结婚两年多,有个刚出生2个月的女儿,我想争取女儿抚养权(网上了解几个月大的小孩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
两人共同婚后买的房子协议平分,其它就没什么涉及的东西了

请问:除了这两条,我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其它的精神损失费之类的金钱吗?(我就是想问我提出来这条法律会判给我吗?会的话,多少金额是合理的?)

我们俩都没什么过错,就是生活习惯、理念相差太远,生活在一起太累了,两人都同意离婚,没有异议。财产之类的除了两人婚后共同买的房子也没什么东西。我就是担心自己以后带着女儿压力太大,想离婚时要求他赔偿点补偿金,因为买房装修房子,我们俩身上基本没有钱了,这个要求合理吗?

注:我们毕业不久,结婚买房装修生小孩都是我们靠我们俩自己,双方家里都帮不上忙,所以现在我们身上基本都没有现金财产之类的。
我的问题就是法律上我们这样的情况离婚,我提出补偿合不合理,合理的话我可以要求补偿金额多少?不合理的话我就算了,毕竟在一起这么多年有感情,不想最后分开闹大家这么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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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04 19:5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8-04 17:37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回复时间: 2013-08-04 17:52
任何夫妻在一起均有冲突,你们并无原则性的问题,孩子也尚小,你也陈述有感情的基础,建议还是积极沟通为宜,离婚还是应谨慎对待!
回复时间: 2013-08-04 22:01
可以协议离婚,解决好小孩抚养以及财产分配问题,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无精神损失费一说
回复时间: 2013-08-05 08:23
据你所述,小孩一般会判决给你,如果你对家庭有更多付出,可以适当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8-05 11:04
可以签订离婚协议,进行协议离婚,具体补偿金额由你们双方协商确定
回复时间: 2013-08-05 11:35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至于赔偿问题,只要男方同意即可。但是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8-07 23:11
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你们有协议的基础,建议首先考虑协议离婚。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是女方抚养,但是双方就抚养权达成一致的,不受此限制。如果男方没有法定过错的,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如果因女方生活困难,或负担过重,男方同意在离婚时给予一定补偿的,法律并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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