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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后至今未宣判现又启用退查权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黑龙江-双鸭山 08-05 10:12  悬赏 0  发布者:hljyzm 给我留言  回答:(3)
当事人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20120921),后又以非法经营罪被公诉。2013.06.13第一次开庭,至今未宣判,现该案被法院退查,此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吗?退查权的使用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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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32
根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回复时间: 2013-08-05 10:50
该程序应该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8-05 12:16
可以。指控证据不足。应充分利用,调整辩护方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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