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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广东-江门 01-18 16:19  悬赏 0  发布者:安安静静 给我留言  回答:(6)
父亲24年前病故,母亲现年79岁,共同育有5女1子,均已成家。最近有一39岁女病故,留下大笔遗产,生前没有遗嘱,请问母亲该怎样继承女儿的遗产?
问题补充:
其女是突然病故,生前经营一家酒店,男方在另一处以参股形式与人合伙经营酒店。女方病故后,男方在女方安葬后的第三天就将女方生前经营的酒店交给男方已出嫁的妹妹经营,对女方亲人不闻不问。女方亲人只听男方说过有百万家产,女方亲人怎么拿到证据呢?要打官司的话,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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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18 16:23
你母亲与女婿以及外孙有共同的同等的继承的权利。可以分得女儿的遗产
回复时间: 2009-01-18 16:31
按照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1-18 16:33
你母亲与女婿以及外孙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该笔遗产可在析产(要抛出女婿的共同财产部分)后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09-01-18 18:59
你母亲与女婿以及外孙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9-01-19 09:17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三种人进行分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夫与妻各一半。公司财产所有权关系可根据注册登记档案来查。
回复时间: 2009-01-19 11:48
起诉法院,继承权纠纷,保全财产,确定份额以后分割应得的部分。
希望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如需详细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

何海涛律师
热线:13622216809
QQ:69479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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