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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属没有工作,有一一岁的女儿,我一个月该给她们多少?

重庆 08-24 13:09  悬赏 0  发布者:51325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名军人,由于家庭原因,造成双方感情不和。我同意女方提出的离婚请求,但是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我是不是也应该承担女方的生活费?还有一岁的女儿我应该每月给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问题补充:
她家还是算比较富裕的,家里有几套房子和车,主要是她自己没有工作,所以我想具体弄明白我是否应该付给她生活费,法院对于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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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4 13:23
一般你只需要承担你女儿的抚养费,
如果你妻子本身没有生活来源,或者离婚后难以维持生计,法院会酌情判你给付部分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0-08-24 13:24
女方有经济困难的,应该给予帮助。
女儿每月按照你工资的20-30%支付抚养费即可。
回复时间: 2010-08-24 15:06
一般你只需要承担你女儿的抚养费,
如果你妻子本身没有生活来源,或者离婚后难以维持生计,法院会酌情判你给付部分生活费。
回复时间: 2010-08-24 21:14
通常无需支付生活费、但应当支付你女儿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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